央廣網北京3月16日消息(記者滿朝旭)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在315前後,消費者因產品質量問題而投訴的信息越來越多,而在中消協通報的8大消費投訴熱點中,汽車產品入列,有消費者接受記者採固態硬碟訪講述了困擾他們的汽車產品質量問題,那些永遠修不好的車給車主帶來了怎樣的困擾?
  李先生在2013年2月購買了一輛福特福克斯,購買之後發現車輛出現異響、抖動的情況,但4S店稱這是正常情況,但後來車輛的異響和抖動越來永慶房屋越嚴重,開到8000公里後李先生髮現變速箱漏油,隨即又向4S店反映,但卻出現了這樣的情況。
  李先生:別人跟我說就是這個店里有些人檢查泵漏油,他也給掩蓋起來他就不會告訴你,跟我說的正常怎麼樣的,我就留個心眼把它偷拍下來我就不相信我自己要求檢查,結果發現變速箱漏油,然後我就很氣憤。最無賴的他就是說你愛修不修,那我說我需要找到為什麼漏油的原因,他們不告訴我,我說那麼你這個沒有能力來警示,那你讓廠家出面,他說廠家不肯來,我說你怎麼知道廠家不肯來?他說廠家跟他聯繫不上,他說中谷製冰機4S店可以全權負責。
  李先生希望4S店為他的車輛測抖動值,但4S威剛隨身碟店拒絕檢測,而廠商客服電話也長期打不通。
  在中國汽車質量網上,記者看到上海通用有多款車因變速箱問題遭到投訴,包括雪弗蘭科魯茲、別克君威,問題有變速箱漏油的、異響的、還有無法換擋的。來自浙江的這位姚女士的遭遇更讓人糟心,姚女士的座駕是長安馬自達 3,2013年8月份4s店交車時她發現新車車身有多處劃痕,之後銷售人員未經車主同意就對新車進行了拋光,但是拋光之後還是有兩處劃痕非常明顯而且無法修複,姚咖啡機女士隨即要求換新車,但是4s店拒絕換新車。之後姚女士向馬自達官方售後進行投訴,得到的回覆是可以到4s店提換新車,但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4s店的老闆跑了。
  姚女士:談完這個買車的事情,一個客戶經理打電話說你今天趕緊來拿車吧,如果不拿車的話車子就拿不到了,老闆逃逸了,移民到澳大利亞去了。這邊欠了一屁股債,然後其他的客戶有的錢都付了,然後車都沒提,直接把車拿回來了,因為根本沒有人來幫我處理這個車子刮傷什麼的事情。
  比起汽車的質量問題,更引人關註的是企業解決問題的態度,對於這些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態度,記者也聯繫了相關企業,對於質量問題企業沒有給出明確的回應,僅表示會儘快聯繫車主。我國已經實行了10年的汽車召回制度,但是國家質檢總局表示,至今還有相當多企業還從未進行過召回行動。
  從2004年至2013年底,全國共實施汽車召回活動668次,召回缺陷汽車1475萬輛。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陳鋼表示,國家質檢總局專門有部門監督汽車企業在全球的召回行為。
  陳鋼: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負責每天對國外召回信息進行監測,如果發現不按要求備案信息,或者同類產品在國外召回,在中國不實施召回的情況要依法進行處理。
  2013年,全國共實施汽車召回活動133次,召回缺陷汽車531.07萬輛,這是開展汽車召回以來數量最高的一年,雖然說明召回力度在加大。但是,陳鋼也表示,至今還有汽車沒有開展過召回。
  陳鋼:一些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不強,還存在僥幸心理,產品發現存在的問題之後不是主動地開展召回活動,而是刻意隱瞞缺陷,消極對待召回。在督促企業履行召回責任工作當中,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非常歡迎媒體和社會發揮積極的監督作用。
  雖然說某個車型的問題要達到一定的量和一定的地域範圍才會被調查,進入召回程序,可是投訴達到多少輛、涉及的面到底需要多廣才會有監管部門介入,並沒有量化的規定,媒體當然要盡到監督的義務,但是如果沒有制度的保障,媒體再多的曝光也無法使企業主動改善自己的服務,另外,即便消費者遭遇的是個案,這是否意味監管部門就無法介入,對於那些個別消費者遭遇的不公是不是更應該有制度來保護他們呢?  (原標題:汽車召回實施滿十年 消費者投訴仍屢遭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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